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热点回应 > 正文

市交通运输局20120914行风热线反馈意见
[字号: ] 2012-10-16  法规科   阅读次数:


    9月14日,徐化国局长参与行风热线和听众、观众们进行了交流,共接听了7个热线电话,需要调查落实的有7个。下线后,我们逐一进行了调查落实,并将调查结果进行了反馈。
    1、第一个问题是一位孙先生咨询,从业资格证想从平邑县迁到临沂,该怎么办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经营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其从业资格转籍过户应在跨市以上运管机构间办理,孙先生所持有的证件是由市运管处统一发放和管理的,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并且都有效,市所属的县、区之间不需要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在驾驶员诚信考核时,孙先生持证件到原籍办理即可。工作人员就从业资格转籍过户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孙先生做了解释,孙先生表示理解。
    2、第二个问题是一位王先生建议,开通河东区凤凰大街到市区人民医院的公交车。据调查,市民从河东区凤凰大街可以乘坐31路公交车到东兴路与安居街交汇处,换乘30路公交车可直达市人民医院总院。公交车作为方便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可以实现一票直达式服务,但更多的需要经过1-2次换乘到达目的地。目前,我们正在编制市区公交线网规划,新规划充分考虑了河东区与兰山老城区之间的公交便捷连接,规划了凤凰大街直达市人民医院总院的公交线路。待公交线网规划陆续实施后,市民从河东区凤凰大街乘坐公交车可方便的直达市人民医院总院。工作人员将调查落实情况向王先生作了反馈,王先生表示理解和满意。
    3、第三个问题是一位李先生反映,铲车在枣沟头北外环79号检查站被扣23天,至今未归还。经了解,李先生受雇于兰山区半程供电所,8月25日,李先生驾驶小铲车在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西外环枣沟头段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掘公路架设电缆。我们的路政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查扣了正在施工的小铲车一辆。9月28日,电力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前来办理了相关施工手续,现小铲车已放行,工作人员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李先生,李先生表示理解。
    4、第四个问题是一位李先生反映,蓝天驾校的教练私自改装教练车,学员认为学车期间行车不安全,而且所用的车辆与考试时的车辆不一致,导致考试时及格率低。经调查,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市运管处及时对这一情况进行了处理,一是责成蓝天驾校立即进行整改,限期清理相关社会车辆,并妥善安排李先生等学员的培训教学;二是将蓝天驾校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由AA级降为A级;三是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蓝天驾校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市运管处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驾培市场集中整治,从培训质量、文明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集中整治目前驾培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给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文明、优质的驾培服务。在此也希望广大驾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挂靠的社会车辆,切实保证培训安全、市场稳定,维护好学员的利益。工作人员及时与李先生进行了沟通,李先生表示驾校已经为其安排了正规培训教学,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5、第五个问题是一位李先生咨询,李官镇通往沂南路上的北蒙河大桥何时能够修好?经了解,李先生咨询的是县道朱七公路蒙河大桥,位于兰山区与沂南县交界处,跨越蒙河,始建于1989年,全长447米,跨径组合为19孔-20米,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下部结构为重力式墩台。蒙河大桥自建成至今已通行23年,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加之今年汛期水毁等影响,桥梁基础外漏,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桥梁技术评定标准,该桥被评定为四类桥梁,属危桥,应限制通行。为保证桥梁及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我局兰山分局已对该桥采取设置限载标志,两端设置限宽墩,禁止大型重型车辆通行。目前,我们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该桥维修方案,并提报危桥改造计划。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待计划批复、配套资金到位后及时组织桥梁维修。工作人员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李先生,李先生对此表示理解。
    6、第六个问题是一位沈先生咨询,罗庄公交公司的公交车什么时间能收归国有?经了解,罗庄公交公司共有公交车辆198台,全部属于个体挂靠经营。罗庄区政府高度重视公交集约化经营,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正在就罗庄公交公司的集约化经营方案进行完善,我局也多次与罗庄区政府进行了沟通协调。由于这项工作涉及车辆回收价格、人员安置和公司债务等问题,因此,具体回收时间还不能确定。工作人员及时向沈先生说明了相关情况,沈先生表示理解。
    7、第七个问题是一位杨先生反映,他在澳龙商贸城有中铁物流的加盟点,现在没有车,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备案?经了解,杨先生经营的中铁物流加盟点属于货运配载业务,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从事为道路运输服务的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仓储理货等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登记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据此规定,杨先生经营的中铁物流加盟点是需要办理备案的。备案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所在站场的场地证明等材料。我们的工作人员就此问题,及时向杨先生作了说明,杨先生表示满意。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相关内容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509号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08  

主办: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