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临沂市作为鲁南地区中心城市、物流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来我市经商、旅游的外地乘客较多,城市出租客运行业作为“城市窗口”,承担着展现我市文明创建成果的重要任务。为此,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出租客运行业管理和规范工作,特别是随着我市“一创六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体出租行业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及全社会的关心帮助下,城市出租客运行业得到了很大的规范和提高。
按照“规范运营秩序,构建和谐出租”这一工作思路,交通主管部门从强化基础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文明创建、确保行业稳定四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断规范出租客运市场运营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舒适、便捷的服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出租车驾驶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为了提高驾驶员素质,让驾驶员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从2003年9月开始,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对初次进入出租行业的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并根据行业发展新的需要,多次对培训大纲和教材进行了修订,增加培训内容,延长培训时间,聘请临沂大学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的内容涉及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服务礼仪、人文地理、旅游知识等多个方面。同时,结合“一创六建”、驾驶员诚信考核等工作,对驾驶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们针对出租车驾驶员流动性强、管理分散等特点,开发应用了《临沂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考核管理系统》,对每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建立了动态电子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随人走”制度,将综合考核情况作为公司聘用、解聘驾驶员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对从业资格证累计扣满20分的31名驾驶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再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重新恢复运营资格,促使驾驶员更加珍惜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成绩和记录,增强自觉守法经营、文明服务的意识。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出租客运市场运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查相结合、8小时内与8小时外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拒载、多收费、乱收费、无服务资格证、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2012年,共查处违章出租车900余辆次,有效地规范了出租车经营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站场待租出租车的监管工作。对乘客流量较大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等重要站场,设定了出租车专用道,增设了新的出租车待发区,实行流水发车,并派驻2名执法人员执勤,现场受理乘客投诉,规范待租秩序,展示临沂出租车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开发了《临沂市出租汽车投诉受理系统》,购置相关设备,实现投诉受理、交办、反馈网上办理,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2012年,共受理投诉1700余起,群众来信来访7次,处理办结率100%。
但是,由于受出租车流动性大、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分散经营等客观原因的影响,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在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上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等重要站场待租出租车,执法人员在场时秩序较好、规范有序,一旦执法人员下班后,拒载、宰客、拼客、服务态度差等现象时有发生,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出租客运行业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完善从业人员培训、资格认证和考核机制。严格规范培训考试发证程序,提高驾驶员岗前培训质量,同时,加强出租车驾驶员日常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职业培训考核,开展出租车驾驶员再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二是探索站场待租出租车管理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立站场出租车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管,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三是继续加强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以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为主要抓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服务品牌,同时,大力宣传行业内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最后,再一次向你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