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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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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号: ] 2022-06-14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6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共指出存在四个方面24个问题,并提出了4项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021年12月2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全文学习传达了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临巡办〔2021〕222号)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022年3月28日,局党组又召开会议,听取了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情况,并就整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2022年1月2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围绕巡察“回头看”和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结合2019年市委对我局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反馈问题整改督导、调度、协调和推进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中共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4个问题细化为30个,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夯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对照问题逐条整改,有序推进,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到位

各责任单位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分别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3月10日两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会议,及时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有序进行。截止到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21项,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8项,尚有1项问题未完成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全面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大战略决策不到位,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领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高质量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未形成常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将第一议题制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实现“每会必学、每会先学、每会学好”的目标。二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的10次党组会均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三是带动全员学习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搜集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编印成册,向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发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指示不走形不变样。

(2)关于“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不足,落实污染防治、‘四增四减’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责任压得不实,工作较被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以致用能力。进一步强化对污染防治、‘四增四减’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相结合,推动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再上台阶。二是压实环保治理工作责任。先后约谈了13个县区专班,要求对照问题全面排查。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要求,着力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轮市级专项督导,在全市13个县区政府网站、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倒逼不达标车辆主动报废淘汰。

2、推进“交通强市”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不力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时关于‘加快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推动物流业健康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在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物流运输便利化、出行服务便捷化、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聚焦铁路、公路、民航等重点领域,着力补齐短板,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交通支撑。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力争今年再创建1个试点工程。二是大力推进“公转铁”,重点发展多式联运,促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推进永锋、如通、疏港铁路支线段等专用线建设。三是建设启用了通达路、金雀山路、广州路公交专用道,提高了公交出行吸引力。今年还将建设东兴路、沂州路、陶然路公交专用道。四是今年将新购300台公交车辆,目前已到位100台,剩余车辆预计7月上旬到位。按照市里计划,明年还力争新购不少于700台公交车辆。五是今年将编制《临沂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为城区公交事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4)关于“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

积极与政务服务事项对接部门联系,了解政务服务对接趋势。目前市政务服务网在计划改造过程中,前期省大数据局数据同源改造工作还在技术研究阶段,数据同源“省中台”建设尚没有明确时间表,我局下一步将根据省中台建设的进度,积极联系技术开发单位,按新的对接要求推进。针对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属于企业化市场运作事项,推动局相关科室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引导有实力的多式联运参与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建设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5)关于“新型监管机制亟待完善,‘信用交通市’试点创建中信息归集使用工作有短板,未建立‘一超四罚’协同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双公示”要求,加强日常工作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数据归集上报,在决定作出七日之内上传公示系统。二是印发《关于做好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一超四罚”统计推送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市县运输服务机构、交通执法机构任务分工,规范“一超四罚”数据转发、汇总、推送、处罚、公示及信用修复提示程序。目前,“一超四罚”工作已正常开展,并按照已建立制度持续开展工作。

3、履职尽责不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慢半拍”

(6)关于“对牵头或负责的重点任务中的难点、棘手问题存有畏难发愁情绪,对接协调有关部门不够积极主动,行动迟缓、进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攻坚克难,积极“打造公交专用道‘闭合圈’”。我局牵头相关部门,多次到市财政局、市推进办等部门积极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相关单位现场勘察,现场解决问题。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治堵工作思路,围绕公交发展战略,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完善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沟通解决相关问题,真正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公交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履职尽责,加快推进京沪高速临沂国际陆港互通立交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交通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2021年12月21日兰山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加快推进京沪高速临沂国际陆港互通立交工程的前期工作。2022年1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赴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与规划处汇报工作,省厅表示支持项目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根据兰山区的工作计划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7)关于“‘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牵头揽总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牵头揽总,建立协同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继续开展好联合约谈,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协同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在用道路车辆排查整治。联合公路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立了交通、应急、公安、市场监管、农机、铁路、公路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整治,开展联合行动。联合交警部门深入开展“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进行联合约谈惩戒。联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格监督检查。联合市应急局对商城物流园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专班研究,固化机制流程。形成《对抄告信息的处置流程》。多次与公安交警部门到山东高速临沂公司,查询通行卡口的客运车辆信息,探讨协同监管机制。与省厅沟通,协省厅结算中心、山东高速,提供临沂辖区范围内相关客运车辆高速通行信息,加强客运管理。

(8)关于“纳入2020年全市重点工作的启阳机场航站楼二期改扩建工程,原计划当年4月完成的立项手续,直到10月15日才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

此项目拖延的原因:一是民航立项手续复杂,除了需要省发改委核准之外,还需要华东民航局组织专家进行会审,专家会审通过并出具行业意见后,再转给省发改部门,省发改部门才能根据民航局的意见立项核准。二是机场航站楼涉及工程体量大,技术复杂,涉及的专业多,组织专家评审不能一次完成,需根据各专业多次评审。三是2020年全国疫情严重,好多专家评审会议无法现场组织,只能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各位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能和设计人员面对面进行沟通,只能以文字传输形式整改,致使设计院不能很好的理解专家意图,整改时限拉长,同时各专业整改都是居家办公,设计人员之间沟通磋商不顺畅,出现一个问题多次整改。四是立项过程市交通主管部门多次协调,省发改部门必须依程序核准。以上四种原因导致立项核准时间推迟半年之久。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4、对第三方机构监管不力

(9)关于“对新沂蒙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和新沂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关安全培训考核、三方服务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暂停新沂蒙公司有关业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自11月1日开始,对新沂蒙“两类人员”培训、第三方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咨询等有关业务全部暂停,同时主管部门暂停使用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两类人员”考核。市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市局安全监督科组织监考。两类人员在各县区报名,经县区局审核后上报市局,市局统一安排考试,堵塞考试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彻底消除作弊行为。三是对相关费用要求进行退费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利益,要求新沂蒙公司向企业进行退费处理;并开展一次内部整顿、廉政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对不正当行为进行严肃排查,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通过走访座谈,对6家不满意的企业退款,共退款64000元。四是开展第三方机构信用评价。2022年1月11日,市交通运输局专门下发了通知,对“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采取形式审查、现场评价等方式完成第三方机构的信用评分和等级确定工作,加强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结合评价结果,各级交通部门优先选择安全生产信用AA、A级,原则上谨慎选择C级及以下等级。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纪律规矩意识有所淡化

(10)关于“上轮巡察以来,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有多人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从中看出局党组在日常管理抓细抓常、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以及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延伸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局党组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意见》和“三张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行督导调度;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通过考核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每月5日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和每年7月开展“廉政警醒月”活动,及时学习转发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和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三是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落进行督导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或提醒谈话。四是严格执纪问责。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人员和单位,将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对因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和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2、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庸懒散拖”仍然存在

(11)关于“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缺乏有力举措,对许可改备案事项中相对人不主动申请、‘证照分离’后审批部门未及时推送相关业务信息造成的难以监管问题,未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出台规范审管衔接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以建设交通强市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宗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与服务规范化、长效化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摒弃“一放了之”“被动监管”等错误思想,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衔接的有效性,进一步督促工作部门、人员积极作为、主动靠前、勇于担当,努力构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工作高效有为新局面。同时,通过制定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备案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并配套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厘清监管事权、规范监管流程、压实监管责任,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

(12)关于“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及时,见事迟、行动慢。2019、2020年通过‘12345热线’反映线路、站牌设置不合理等车辆运营秩序类诉求占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总量的三分之一。2021年7月15日《问政山东》、8月16日临沂《焦点关注》栏目先后曝光经开区联邦路附近部分村公交站点偏远,影响群众出行等问题。经了解,相关问题反映人均曾多次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向市县交通部门反映,但迟迟未能解决。反映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月17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包括市公交集团在内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调研,并和附近村庄群众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当天即讨论研究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方案,并于8月26日调整了K217路,解决了联邦路附近部分村群众乘坐公交车不便问题。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投诉咨询调查答复工作。2021年,公共交通科共收到转来12345热线、行风热线、局长信箱等群众来信来访160余件,科室工作人员对每一件来信来访都认真调查,并耐心向反映人解释,反馈率100%。三是制定和完善公交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目前已下发《临沂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管理暂行办法》,为城市公交健康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不断新开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021年共新开2条公交线路,优化调整16条公交线路。2022年以来,新开4条公交线路,优化调整17条公交线路。进一步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方便了群众乘车。

(13)关于“2019、2020年通过‘12345热线’反映部分路面损坏影响通行问题时有发生。2021年7月15日《问政山东》、8月16日临沂《焦点关注》栏目先后曝光郯城县‘昌大路’损毁严重影响群众出行等问题。经了解,相关问题反映人均曾多次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向市县交通部门反映,但迟迟未能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郯城县“昌大路”损毁严重影响群众出行的情况,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处理整改问题。7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郯城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陪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到郯城实地察看问题现场,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确定路面修复方案和排水设施建设方案,会后,郯城县立即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截至2021年7月底,郯城县“昌大路”路面修复和排水设施施工完成,道路恢复正常通行,反映的问题已经全面整改完成。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举一反三,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进行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迅速反应,及时安排人员现场调查落实,积极听取各方意见,督促相关县区制定解决措施;对于因土地、历史遗留等方面一时难以解决的,督促相关单位做出处理承诺,明确解决时间,拿出符合实际、群众满意的举措;加强信息反馈收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梳理各个渠道反映的关于农村公路问题的投诉,认真总结、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问题持续跟进,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加强事后监督检查,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二是加大工作力度。以“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倒排任务工期,压紧压实责任,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督导协调。成立工作推进小组,协调、调度、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排查、措施制定和整改监督。加大对各县区的修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调度,督促各县区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养护制度,完善检查养护台账。

(14)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行政处罚随意,部分案件久拖不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不够明确细化,涉及的同类问题处罚随意、标准不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不统一的问题,全面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行政处罚条款,并结合我市实际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按“是否限期改正”和“逾期未改正”的不同情形划分了“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针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不统一的问题,规定了按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划分了“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是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系统中明确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执法人员在违章处理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和严重程度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四是开展了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强调了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实施行政处罚,不得擅自变更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有擅自变更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15)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和案件久拖不决,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1月25日上午,针对规范案件处理程序、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案卷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要求各执法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文书制作,确保案卷材料齐全完整。二是组织案卷评查。2022年1月25日下午,对从各大队抽取的行政处罚案卷按照业务培训要求和评查标准进行了集中评查,出具评查意见并反馈至相应单位,各单位对反馈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文书制作和案件处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强化与法院协调配合,积极推进积压案件的处理。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按时结案。四是组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回头看”活动,从2017年以来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中调取了30卷进行“回头看”评查活动,对评查出的执行自由裁量权不规范的案卷进行通报和整改,加大了对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的评查督导力度。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6)关于“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及时核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全局预算单位定期清查资产、及时核销。二是对市局土地、车辆等资产及时报市财政局办理核销手续。三是定期筛查核销公务用车,及时核销报废车辆,确保各类资产清晰。

(17)关于“国有资产收益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收缴出租收益,确保及时收缴到位、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道路运输协会已经按照合同将3.3万元房租款缴纳至市财政专户。二是今后按合同约定及时催缴,避免发生拖延缴纳情况。同时,配合市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市局和局属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明确办公用房出租工作主体责任,提高对办公用房出租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审批流程,严格租金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将闲置办公用房出租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18)关于“往来款金额较大,且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全局预算单位做到定期清理往来款。二是组织全局预算单位对往来款进行深入摸底、溯源分析,理清往来款形成原因,分门别类对多年来形成的往来款进行清理,对具备核销条件的往来款及时提报市财政局予以核销。

(三)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有差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的问题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9)关于“工作机制运行不规范。班子成员分工长期未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1年11月已对班子成员重新进行分工,并印发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临交党字〔2021〕47号)文件,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运行机制。下一步将根据局党组领导班子的调整,及时进行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20)关于“内部机构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

坚持统筹谋划,明晰交通行业“行政机关、事业中心、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内部机构职责边界,凝聚三方合力,建立起“行政机关牵总管理协调、事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机构负责保障监管”的协作机制,形成上下基本对应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目前,正积极梳理局机关行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业服务中心相互之间的职责边界,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职责边界,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

(21)关于“未完全理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等事项的信息归集共享、关联整合、工作联动等运行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继续梳理、细化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梳理完成《临沂市交通运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版)》(行政处罚308项、行政强制18项),形成了市级权责清单并对外公示。二是根据山东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省交通运输厅权责清单目录,结合临沂市实际,认领行政处罚308项、行政强制18项,并形成《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2022年版》。三是落实行政许可处罚“七天双公示”制度,及时归集公示许可处罚信息,提高行业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数据已按照“双公示”要求,在决定做出七日之内上传公示系统。四是根据国家、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列政策文件,制定出台了本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及相关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在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等方面关联整合、工作联动机制。

2、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个别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对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党建工作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责成各相关支部主动认领,对存在问题逐一写出情况说明,列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该项工作2022年1月10日前已完成。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从自身做起,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为整改内容之一进行剖析;对各党支部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各项组织活动,必须认真负责地通知到每一名领导干部,对于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地写出缺席事由并如实记录,每季度将汇总情况报局机关党委,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政治自觉。

(23)关于“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日常考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列入日常考核的重点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比重,采取每季度调度通报、每半年督导督查的方式,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全面规范支部运行。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重点加强党建基础业务、党务基础知识的学习培训,把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党务工作的明白人。

(24)关于“支部选举不规范,增补支部委员时未达到选举法定人数的情况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换届选举程序。建立换届提醒制度,支部任期届满前3-6个月,以书面形式进行提醒。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对于2021年完成换届的党支部开展一次集中自查,进一步排查换届选举环节中不符合程序的问题。加强支部换届指导,按照分级分类负责的要求,局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的换届指导,局属单位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换届指导,确保上级党组织派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覆盖。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在临沂交通公路党建APP“在线学习”专栏进行转发,要求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线上线下学习,并把《条例》作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的重点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党支部选举规范有序。

3、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二是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三是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坚持把管政治、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统一起来,对新选拔交流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心谈话,对全局科级以上干部组织开展干部家访,进一步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杜绝不正之风,形成守纪律、讲规矩、重廉洁的良好氛围。

(26)关于“干部队伍年龄不合理。年龄老化问题严重,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结合各单位人才需求,通过考录、考聘工作人员等形式,不断充实年轻干部队伍。2021年招聘选调生4名,平均年龄25.5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平均年龄28.5岁,2022年计划招聘事业人员2名,下一步将逐步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二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四)关于“前期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规定动作”有漏项

(27)关于“2019年7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虽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整改工作,但一直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和问题认领。”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规定动作”有漏项这个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反思,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改。2022年1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市委巡察“回头看”和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为主,结合2019年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责任落实。

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8)关于“反馈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工作人员刘某某注册企业’问题,由于2020年养护中心转企改制中途搁置,至巡察时,刘某某仅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仍为该企业股东。”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刘某某为原临沂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职工,该单位于2020年7月整体改制为企业,划入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人员交接转隶手续,相关情况已与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对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兼职人员坚决清理到位。

(29)关于“针对部分局属单位和个人借款挂账长期未进行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临沂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临交政字〔2019〕55号),严格规范各类借款管理,及时清收借款,杜绝新增借款长期不还的情况。二是对单位借款:截至目前,相关局属单位借款已经完成清收。对个人借款:因彭某某、孙某某、李某某三人已去世多年,遗属无偿还能力;孟某某个人反映因长年服药治病,家庭困难,无法偿还大额借款。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将积极与上述人员家属进行沟通,争取清收欠款,拟在市财政部门明确退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奖额度后,酌情按月予以增加扣款额度。

3、审计整改重部署轻落实

(30)关于“临审委办报〔2020〕7号审计报告指出市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长期未清理问题后,同年9月22日召开党组会并签发《关于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反馈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实际至2021年6月17日才将整改工作提上议程,截至巡察时仍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0年,因预算问题,我局未能及时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021年我局专门安排了会计审计服务预算,7-9月,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全局预算单位进行了清理,并于9月底向市财政局提交了有关情况报告。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执行力,对上级巡察、审计、检查等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认真整改,杜绝出现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来抓

市委开展的这次巡察“回头看”,是市委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工作的又一次把脉会诊和方向指引,是对我局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健康体检和廉政现实教育,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整改

对于巡察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认清实质,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措施要坚定有力,切实可行,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自身改起,从自身做起,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求各单位、各科室对局党组制定的整改任务分工,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加大工作措施,做到全面、及时、彻底的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程跟进,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局党组将加大整改督导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用好巡察成果,凝聚交通高质量发展

对反馈的问题,我局将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对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又在治本上不放松,针对共性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综合交通网络效率,调整运输结构,降低物流成本,便捷群众出行。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紧紧扭住巡察整改的问题,把“严”长期坚持下去,以整改成效助推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877072;邮政信箱: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电子邮箱:lysjtjjcs@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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