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12家道路运输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我局深入推进“一超四罚”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重要成果。
本次集中处理的12起案件,均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0%。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上述企业被依法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一超四罚”是指对超限运输行为的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其中,对运输企业的处罚最为严厉,一旦1年内违法超限车辆占比超过10%,企业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这意味着企业将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正常经营,面临经济和信用的双重损失。此次被处罚的12家企业,均因心存侥幸、管理松懈,导致企业内多辆货运车辆多次违法超限运输,最终触碰了法律红线。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郑重提醒全市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合法装载管理制度,杜绝超限超载行为;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下一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一超四罚”专项治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公路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