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与质量,保障道路客运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持续开展出租客运“打非治违”整治行动。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出租客运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示,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应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执法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时,请乘坐合法合规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