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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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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反映现役军人乘车问题的回复
[字号: ] 2020-12-10     阅读次数:

近期,有市民反映现役军人乘车问题。客管办和公交集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享受下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及民航客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拥军优抚工作,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目前,市公交集团执行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凭证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另外,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新的政策,2020年12月20日起,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具有临沂市户籍、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采集个人信息的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老烈士子女))可凭专属拥军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市公交集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驾驶员了解熟悉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相关政策,把优惠政策扎实落到实处,为广大军人等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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