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市民在局长信箱中反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政策执行问题,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与市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规范网约车市场,保障乘客的乘车安全,我市出台了《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并对已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公司、驾驶员以及车辆,符合本细则标准条件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
前期,我们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联合公安在市区开展了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进行了查处。目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与市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公室已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各自职责在市城市规划区内,对网约车进行规范化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但由于取证难、车辆辨识度低等问题,查处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网约车辆的日常巡查力度,并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积极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