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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反映“滴滴顺风车在临沂是否合法”问题的回复
[字号: ] 2018-03-05     阅读次数:
  近期,有市民在局长信箱中反映滴滴顺风车在临沂是否合法,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出行信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属于合乘各方自愿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符合上述规定的顺风车为合法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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