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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长信箱反映养护中心“住房补贴”问题的答复
[字号: ] 2013-03-29  养护中心   阅读次数:
   
    首先感谢养护中心离岗干部职工对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住房补贴。养护中心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按时发放。养护中心近期对职工工资进行了分析和调研,将根据有关政策及单位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规定,以逐步解决住房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
    2、涨工资问题。2004年,单位对工资制度进行了调整,养护中心事业人员在职和离岗的执行两种不同的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不同。在职的执行沂蒙公司的协议工资,离岗的执行人社局批复的档案工资。现在事业档案工资要高于沂蒙公司的协议工资。2011年底,事业档案工资增长,主要以增加住房补贴为主,所以工资虽有所增长,但暂时无法兑现。不存在只给在职人员涨,不给内退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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