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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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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反映非法营运问题的回复
[字号: ] 2019-01-30     阅读次数:

  近日,有市民反映车号鲁QR87D9和鲁Q5HV70从事拉人拉货,非法营运问题,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接到局长信箱留言承办单后,立即安排兰山大队调查落实。兰山大队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安排执法人员赶到投诉人反映的区域进行执法巡查。执法人员于10点40分发现了投诉人反映的鲁Q5HV70车辆,是一辆蓝牌全顺车,经检查该车拉载零单小百货,没有发现拉载乘客。该车属于个人户非营运小型客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该车的行为属于小型客车不按规定载货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范围,兰山大队执法人员已对该车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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