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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网约车证提前注销问题的回复
[字号: ] 2019-05-15     阅读次数:

  近期,有市民咨询办理网约车证提前注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满或有效期未满终止营运,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网约车车辆转让,车辆所有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注销的,应当退出营运,由出租客运管理机构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注销后,如果再次办理网约车运输证,车辆应符合《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网约车车辆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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