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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巴彦淖尔市 “12.24”重大交通事故
[字号: ] 2012-06-14  安全监督科   阅读次数:
  2005年12月24日16:00时,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载有36人的中型客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通过一座黄河渡口浮桥后,穿越黄河套子时冰面破裂,客车坠入9米深的河中,致使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87.6万多元。


  违规审批,领导干部被法办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造成: 
  一、直接原因:驾驶员王荣驾驶严重超载(荷载29人,实载36人)不顾本有危险的冰河路况,盲目踏冰行驶所致。
  二、间接原因:肇事车辆长期非法营运;涉案浮桥所属单位马头湾公司违法架设浮桥进行运营。
  三、责任追究:
  2007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渎职犯罪,将4名嫌疑人逮捕。
  刘文广--巴彦淖尔市运管处副处长、道路运输许可委员会副主任。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越职权,擅自审批办理了营运手续,导致肇事车辆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非法营运,直至事故发生。
  武卫东--巴彦淖尔市运管处处长、道路运输许可委员会主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使得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前一个多月再次违法获得了巴彦淖尔市运输管理处制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继续非法营运。
  万德甫--鄂尔多斯市交通局海事局局长。于2003年违法为马头湾路桥有限公司核发了《水路运输许可证》,其后没有进行有效监管,任由该公司架设的浮桥在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情况下长期从事运输。
  高虎平--杭锦旗交通局海事处原处长。作为该旗交通局安全生产员,对“事故”浮桥通行条件的不安全性非常熟悉却熟视无睹,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在明知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对黄河凌汛期间架设桥梁有严格审批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同意马头湾公司架设浮桥进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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