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9日,江苏淮安市境内,一辆山东装有液氯危险品的运输车,行至京沪高速公路,与一辆鲁货车相撞,导致液氯运输车侧翻液氯泄漏。29人中毒死亡,214人中毒,5000多户、10000多村民被紧急疏散,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
事故性质:
— 由于使用报废轮胎、严重超载、事发后肇事人逃匿,由交通事故导致的液氯泄漏特(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 车辆超载。车辆核载重为15吨,实载40.44吨,超载169.9%
— 车况较差。使用报废轮胎,安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导致左前轮爆胎,行驶过程中槽罐车侧倾,致使液氯泄漏
— 肇事人员逃离。肇事车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后逃离现场,未及时报警
事故间接原因 :
— 疏于管理,无证生产。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对挂靠的这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疏于安全管理,所运载液氯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山东沂州水泥集团化工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管理不严。运输中心未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未及时纠正车主使用报废轮胎和车辆超载行为
— 无证上岗。押运员无工作资质,未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具备押运危险化学品资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识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导致伤亡事故损失扩大。
问题与启示1:
—现状:谁都在管但谁都没管好
监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安全监管的四个环节:
一是车辆超载。这辆槽罐车出厂标示吨位为15吨,在挂牌时公安部门出具的允许吨位也是15吨。但质检部门监制的槽罐却是40吨。
二是车辆挂靠。按照国家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企业不允许搞车辆挂靠,但济宁这家企业105辆车全都是挂靠的。
三是车辆上路。按照有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每次上路前都要办理各种通行证,但这辆车却是办一次可以管上一个月。
四是车辆安全性。这辆车至少有3个轮胎临近报废,但却仍在从事危险品的运输。另据了解,这辆车挂靠的企业曾被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发过两次整改通知书。
多头管理、管而不力是事故主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虽对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仓储等环节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但由于管理主体涉及交通、民航、铁路、公安、质监、安监等10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管理职能上存在严重交叉,催生了监管盲区。
肇事车的安全监管涉及到4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车辆所在企业管理也涉及安监部门。这些部门好像都在管,其实谁也没有真正管住。
问题与启示2:
—根源: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多达数万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到三成,很多中小企业都是一些个体户拼凑到一起,还有一些企业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也揽活上路,把危险品的运输看成是一般货物运输,人为地加大了运输的危险性。
根源还是监管不到位。由于危险品运输管理涉及多部门多行业:
— 一些部门擅自降低国家标准甚至以部门标准或行业标准来取代国家标准,人为降低运输企业安全门槛,导致大量安全系数低的企业也从事危险品的运输。
— 一些行业监管部门,明明知道一些企业不符合安全标准,但为了多收费,照样放车放人。
— 一些部门以罚款取代停业整顿,结果企业隐患长期得不到纠正,有的最终酿成大祸,付出了血的代价。
问题与启示3:
—追问:政绩人命孰轻孰重?
重利益轻生命,重政绩轻安全。
— 我国现在正处在危化工大发展时期,由于这个行业目前还处在高利润阶段,因此,一些地方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顾当地的环境条件,争相上马危化工项目。
— 当前,还有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这个领域,一些地方政府把这一块作为招商引资的重头戏,不惜以降低安全门槛为代价,盲目引进项目,其结果是,政绩出来了,税收增加了,但安全事故也发生了,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很大威胁。
在错误的政绩观的引导下,责任追究如果不到位,再多的教训也只能等到下一次事故发生时再汲取。比危险品本身更危险的是注重利益、轻视生命的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