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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隧道货车起火致5死31伤事故原因公布
[字号: ] 2020-01-01     阅读次数:

 

中新社台州12月28日电 (范宇斌)12月28日,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较大货车起火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月27日18时24分,G15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发生一起较大货车起火事故,造成5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1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人民币。8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

经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赣KG379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其第5轴右侧制动器处于拖滞、卡滞状态,导致整个车轮温度升高,轮胎受高温传导后起火,引燃车载合成革,短时间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并迅速蔓延,致使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人员因大量烟气吸入窒息伤亡。

二是驾驶人秦后雨日常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

目前,事故货车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秦后雨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灵璧中粮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新余东方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培训演练不到位,负有一定责任。

此次事故暴露出道路甩挂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及高速公路隧道应急救援协同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将强化高速公路隐患联合防范机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隧道事故联动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隧道自救逃生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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