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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字号: ] 2015-07-23     阅读次数: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7月22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政府、省厅部署要求,针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疯狂的油罐车”为题曝光的我省部分地区危化品非法运输的问题,并结合日照“7.16”危化品爆燃事故教训,市局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运输的源头监管和过程管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危化品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
  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和专家队伍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诊断式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引发事故的问题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摸清交通运输部门监管的涉及危化学品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的数量和经营情况;全面摸清危化品运输车辆数量、技术状况、经营情况(车辆车属情况、异地经营情况);全面摸清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和押运员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相关从业人员资质等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
  (二)切实加强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1.严格市场准入。在完成对所辖企业资质条件梳理、复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动态监管工作,对经营条件不达标、管理粗放、安全隐患多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清退。引导、支持危化品运输企业走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路子,对“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车辆进行清理,提高危险货物运输集约化管理水平。
  2.督促企业健全相关制度。全市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运〔2015〕19号)要求,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及各类档案的编制情况逐企业进行检查,查找漏洞与不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对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限期达标。
  3.严格运输车辆审查。在车辆许可,特别是对罐车许可时,严格执行“挂车总质量不大于牵引车准牵引质量”、“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的规定,强化对罐体和介质的体积、密度核算。严禁介质不符、本质超载、非法改装、应装未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逐车对已许可运输车辆进行筛查,发现违法违规车辆坚决清理出市场。
  4.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卫星定位装置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动态管控。
  5.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危化品道路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格认定。强化企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建立从业人员档案。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培训。
  6.加大企业诚信考核。要加大对企业诚信、依法经营的监督管理,对群众举报、相关部门通报的不按许可经营的行为,除按照规定坚决予以处罚外,还要将其失信情况记入质量信誉考核,并限制其新增运力。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危化品运输行为
  1.大力推进政府治超力度。积极推动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源头单位比较集中的县(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完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治超各部门职责分工,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明确路面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二是严查非法改装车辆和罐体的行为;三是严查无资质人员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四是严查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行为;五是严查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六是严查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行为,严防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发生。
  3.确定路面执法检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依托固定治超站重点选择在危化品运输重点路段、运输目的地必经之路等路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效果。
  4.搞好执法联动。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要在省厅集中统一执法行动的同时做好全市范围内的打击跨区域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在专项整治期间,对路面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危化品运输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省厅有关规定,抄告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采取追踪处理和综合监管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省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深刻。从近期媒体曝光的情况看,危险化学品运输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定决心、果断行动,重拳出击,集中精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加强督导检查。一是强化暗访暗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组成暗访组,吸收安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危化品运输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特别是基层企业进行突击暗访,对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全市通报。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要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于群众举报及相关部门抄告的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探索有奖举报方式,提高社会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协调配合。一是加强与公安、安监、质监、经信等部门间的紧密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二是交通各专业执法机构要密切协作,协调配合做好货物源头、车辆源头治理,健全完善源头管、路面查、追踪罚的全程打非治违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抄告和追踪处理机制,依法对非法违法运输车辆、所在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三是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行·你我他”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有机衔接,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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