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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字号: ] 2018-06-28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有关运输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局安委会批准,建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人员组成

  临沂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由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水路运输等五个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和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遴选的专家组成员有广泛的代表性,具备以下入选资格: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有关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综合执法、水路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或长期担任某一专业领域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主要是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委托,开展以下安全生产工作:

  1、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2、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与竣工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等工作。

  3、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开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与对策措施研究工作。

  4、参与相关专业领域安全科技项目及应急预案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专题调研与风险评估。

  5、为安全生产监管和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与修订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三、专家库的管理

  1、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专家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的选聘、调整、审核、发证、培训、考核及联络服务等日常工作。

  2、专家库第一批专家设立5个专业组,共60名,分别是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水路运输等。每个专业组设组长1名,专家若干名。实际工作中上述未涉及的行业领域或者根据工作需要,需要补充专家时,由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及时增补。

  3、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由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负责专家的选聘工作,但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

  4、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专家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或者多次不参加专家活动的专家予以解聘。

  5、全市交通运输各级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专家的,应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并向专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6、市局安委会办公室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议和经费预算,经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和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由局安委会办公室向市局财务科申请专项经费。

  四、有关要求

  专家组要严格依照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参与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健全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保密:

  1、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

  2、市局有关规定涉及的保密事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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