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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交通运输局约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道路运输企业
[字号: ] 2021-05-20     阅读次数:

5月20日上午,费县交通运输局对所监管的7家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约谈,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约谈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聂守新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顺,班子成员,执法大队长张腾等参加。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通报,费县7家道路运输企业存在同等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或动态监控监管落实不到位,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依据《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对7家道路运输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本次约谈聂守新同志对7家道路运输企业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机构,合理制定工作制度,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建立监控台账,对违规违法从业人员严肃处理,确保运输安全;同时督促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通过约谈,7家被约谈企业分别就存在的问题隐患做了陈述、汇报了相关处理情况,表示要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及时掌握营运车辆违章信息,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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