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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字号: ] 2023-04-24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阅读次数:

为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坚持“总体思路、评定办法、评定流程不变”的原则,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现就2023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2023年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坚持夯基础、补短板,抓亮点、促提升,不断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使党支部评星定级的过程成为明方向赶先进、提标准找差距、定措施抓提升、讲质量重效果的过程,推动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促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提升,全力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评定标准

(一)“评星定级”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一般总分为95分(含)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示范党支部),90(含)—94分为四星级党支部(过硬党支部);80(含)—89分为三星级党支部(标准党支部);80分以下为薄弱党支部和软弱涣散党支部,不予评星。

(二)评星定级工作分值设置。今年的星级评定工作设置基础项和一票否决项。

1.基础项。满分为100分,从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标准见附件)。

2.一票否决项。(1)党支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三星级党支部及以上等次:缺少支部书记的,支部书记发生严重的不履行职责行为的;近两年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检查发现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党支部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发生有党员信教、负面宣传舆论等造成严重影响的。(2)党支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四星级党支部及以上等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业务工作在上级部门单位或本单位测评考核中排名位居后1/3的。(3)党支部基础项(百分制)得分低于90分的,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等次。(4)新成立党支部在成立半年后进行评星定级,符合三星级标准的可评定为三星级党支部,一年后可参评四星级及以上等次。

三、定级流程

评星定级工作坚持有序推进、持续发力,通过定期评定、动态管理、晋位升级,不断扩大先进基层党组织增量、提升中间党组织水平织,力争所有党支部全部达到五星级标准。评星定级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评,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1.党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根据基层支部职责任务、支部工作责任清单、支部工作运行规范,对照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评,于每年11月上旬向市局机关党委上报星级自评结果。

2.机关党委考核。局机关党委对照星级评定标准,对支部基础项进行考核打分,根据所属党支部自评结果、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述职评议情况等,研究提出所属党支部拟定星级,在所属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确定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并将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报市直机关工委复核。

3.市直机关工委复核。市直机关工委将对上报推荐的五星级党支部进行实地核查;对上报的四星级、三星级党支部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将对在复核或抽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下达书面整改意见,责成重新进行评定。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分级负责。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作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局党组成员带头抓好所在党支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党委做好评星定级的统筹规划和考核定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评星定级工作,推进支部工作提升。

2.强化动态管理。坚持星级评定动态化管理,杜绝终身制,局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对所有党支部晋位升级情况进行一次普遍考核。要加强日常评价和过程管控,注重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等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星定级工作,切实发挥好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在推动支部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把功夫下在日常工作和整改提升上,确保每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3.强化正向激励。在表扬先进基层党组织时,受表扬的党支部原则上为四星级以上党支部;坚持每年对五星级以上基层党组织在交通党建App上表扬,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把评星定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考核和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评定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把党支部晋位升级情况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表扬奖励、晋级晋职挂钩,对不胜任现职的党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党支部评星定级基础项评分参考标准(2023年度)


中共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党支部评星定级基础项参考标准

(2023年度)

评定内容

具体指标

一、班子建设

1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临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行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理论、讲故事”活动。

2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常态化。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集体学习制度坚持经常、落实到位。

3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4

聚焦市委“思想、为民、实干、锻造”走在前的要求,围绕“五个过硬”目标要求,进一步推动模范机关建设与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同频共进、相互促进。

5

规范设置党支部,组织运行顺畅、管理到位,设立、撤销均经上级党委批准。

6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规范设立、及时调整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长。加强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

7

班子健全、职数合理,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配备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有较高威信;支部委员分工明确,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委班子团结协调,班子整体战斗力较强。

8

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由本部门单位其他负责人或优秀中层正职担任;书记、副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支部书记、委员按规定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按规定参加任职培训。

9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

10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期满按时换届。对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提请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二、工作运行

11

按年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完整。

12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员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

13

党支部书记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对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14

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抓好问题整改。

15

实行党务公开,全面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内容简单明了,信息公布及时有效,有条件的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

16

党支部中需要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党员管理

17

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从严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按照计划和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8

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机关党员自觉亮明身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落实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制度,促进党员转作风、提效能。

19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20

建立落实学习日和学习考勤补课制度,集中学习做到有台账、有签到、有补课;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21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管理严格,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

22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等党内法规,按要求做好党内表扬、走访慰问、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等工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23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帮助党员和群众克服、抵制、转化各种错误思想。

24

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党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5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工作方法,持续纠治背离“严真细实快”的突出问题。

26

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廉政教育载体,从严抓实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27

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

28

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失联党员作出组织处置,按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组织生活

29

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课。

30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31

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进行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32

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33

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每年主题党日活动至少安排1次党性教育,1次廉政警示教育,1次联系服务群众集中活动或参与社区固定服务日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

34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做好记录。

五、基础保障

35

按照“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配备党员活动场所,参照“六有”标准规范党员活动室。

36

党费收缴工作严谨规范,建立专人管、足额交、定期查的常态长效机制,至少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合理合规、账目清晰,做到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37

选好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提升履职能力,确保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健全党建与业务岗位人才流动机制,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关心关怀。

38

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39

建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创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党建工作宣传“线上线下”一体化。

40

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六、作用发挥

41

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开展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42

坚决扛牢党建服务发展责任,围绕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服务比武、业绩竞赛活动。强化党建与业务互融共促,积极探索有效融合的新路径、新方法,对照“作风实、服务优、形象好”的目标,紧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立足自身职能,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完成各项业务指标。

4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双报到”工作要求,实施共驻共建项目,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4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

45

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我为发展优环境、我为项目送服务、我为企业减负担、我为基层解难题、我为党旗添光彩“五为”行动,突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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