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内容 |
具体指标 |
一、班子建设 |
1 |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临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行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理论、讲故事”活动。 |
2 |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常态化。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集体学习制度坚持经常、落实到位。 |
3 |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
4 |
聚焦市委“思想、为民、实干、锻造”走在前的要求,围绕“五个过硬”目标要求,进一步推动模范机关建设与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同频共进、相互促进。 |
5 |
规范设置党支部,组织运行顺畅、管理到位,设立、撤销均经上级党委批准。 |
6 |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规范设立、及时调整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长。加强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 |
7 |
班子健全、职数合理,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配备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有较高威信;支部委员分工明确,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委班子团结协调,班子整体战斗力较强。 |
8 |
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由本部门单位其他负责人或优秀中层正职担任;书记、副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支部书记、委员按规定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按规定参加任职培训。 |
9 |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 |
10 |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期满按时换届。对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提请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
二、工作运行 |
11 |
按年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完整。 |
12 |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员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 |
13 |
党支部书记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对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
14 |
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抓好问题整改。 |
15 |
实行党务公开,全面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内容简单明了,信息公布及时有效,有条件的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 |
16 |
党支部中需要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
三、党员管理 |
17 |
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从严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按照计划和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
18 |
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机关党员自觉亮明身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落实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制度,促进党员转作风、提效能。 |
19 |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
20 |
建立落实学习日和学习考勤补课制度,集中学习做到有台账、有签到、有补课;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
21 |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管理严格,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 |
22 |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等党内法规,按要求做好党内表扬、走访慰问、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等工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
23 |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帮助党员和群众克服、抵制、转化各种错误思想。 |
24 |
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党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
25 |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工作方法,持续纠治背离“严真细实快”的突出问题。 |
26 |
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廉政教育载体,从严抓实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
27 |
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 |
28 |
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失联党员作出组织处置,按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 |
四、组织生活 |
29 |
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课。 |
30 |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
31 |
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进行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
32 |
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
33 |
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每年主题党日活动至少安排1次党性教育,1次廉政警示教育,1次联系服务群众集中活动或参与社区固定服务日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 |
34 |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做好记录。 |
五、基础保障 |
35 |
按照“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配备党员活动场所,参照“六有”标准规范党员活动室。 |
36 |
党费收缴工作严谨规范,建立专人管、足额交、定期查的常态长效机制,至少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合理合规、账目清晰,做到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
37 |
选好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提升履职能力,确保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健全党建与业务岗位人才流动机制,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关心关怀。 |
38 |
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
39 |
建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创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党建工作宣传“线上线下”一体化。 |
40 |
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
六、作用发挥 |
41 |
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开展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
42 |
坚决扛牢党建服务发展责任,围绕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服务比武、业绩竞赛活动。强化党建与业务互融共促,积极探索有效融合的新路径、新方法,对照“作风实、服务优、形象好”的目标,紧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立足自身职能,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完成各项业务指标。 |
43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双报到”工作要求,实施共驻共建项目,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44 |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 |
45 |
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我为发展优环境、我为项目送服务、我为企业减负担、我为基层解难题、我为党旗添光彩“五为”行动,突出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