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0号)文件要求,经《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临编〔2016〕26号)文件批准,临沂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于2016年8月25日正式成立。新的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经费方式财政拨款,统一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及相关权力。
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等;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市辖区内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航、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负责临沂境内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