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机制,申请法院首次强制执行一批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维护了法律尊严。

据了解,2021年3月21日19时59分,枣庄市某物流公司所属的六轴货车鲁D955XX,经过我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点时,称重检测显示该车辆车货总重68.95吨,超出国家规定的车货总质量49吨标准,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被依法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涉事运输企业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催告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近期,临沂市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对15起类似案件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目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捍卫了法律权威。
下一步,临沂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强化与法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细化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流程,提交第二批非诉强制执行申请。在此,提醒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运输;若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避免发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