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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统一行动严打违法违规出租客运车辆
[字号: ] 2021-02-22     阅读次数:

俗话说三六九、往外走,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秩序,2月20日,正月初九,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组织开展第8次统一行动,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出租车进行打击。

随口议价两车被查。上午9时飞机场内,执法人员对过往出租车进行执法检查。检查鲁QBT8**时发现,车内载有一名乘客,从费县东方超市上车到飞机场,驾驶员董某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和乘客议价80元。徐某驾驶车辆鲁Q23V**,将两名乘客从郯城县马头镇送到飞机场,也没有打表,收取车费120元。根据调查情况,执法人员分别对其立案处理。

网约车要双证齐全。上午10时,执法人员在飞机场附近随机检查,发现鲁Q3Q7**涉嫌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驾驶员孙某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将乘客从成才路送至飞机场,收取车费19.2元,现场孙某称自己有网约车驾驶员证,但是还没有办理网约车运输证。按照有关规定,此行为仍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和谐广场、万达广场附近查处的非法网约车也存在驾驶员有证、车辆没有证件的情况。在此,提醒广大网约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双证齐全才能上路营运。

多线作战,全面出击。统一行动中,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根据客流特点,紧盯主要交通枢纽站点、大型商超周边、主要出行路段,安排23个中队兵分八路,重点对市文化中心、万达广场、万象汇、火车站、飞机场等周边流动巡查。同时随机设立固定检查点,逐车过滤,严查出租车拒载、议价、甩客、强行拼客、绕道行驶、不按规定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黑出租”、非法网约车。本次行动,查处非法网约车6台、违规运营出租车3台。

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处罚违规运营车辆,并列入下一步重点检查对象,实施动态跟踪,为群众出行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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