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深大队对一起未按照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施工协议落实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的违法行为,做出“首违免罚”的决定。
在辖区路段养护施工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南京方向1616K路段边侧防撞护栏更换施工现场仅摆放了锥形标对作业面进行隔离,没有设置限速标志、施工距离标志等安全标志标牌。执法人员向施工人员指出存在问题,讲明法规规章,明确了整改要求,并将调查情况进行记录及取证。施工人员承认了片面追求施工进度的错误,并立即进行了整改。次日,该项目负责人王某到大队接受处理时,执法人员结合《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讲解了违法危害及处罚依据,王某对执法人员及时帮助其消除安全隐患表示感谢并签订了承诺书。按照调查情况,因其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长深大队聚焦执法中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堵点,从人民群众最热切关注的地方改起,全面开展“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由“告诉你不行”向“教你怎样行”的转变,树立了交通先锋、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