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作废的公告
[字号: ] 2021-01-11     阅读次数: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持证人所持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

 附件:作废从业资格证件名录.xls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1日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相关内容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509号

鲁ICP备2025157384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08  

主办: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