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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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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字号: ] 2025-02-13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阅读次数: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114号)要求,现对“柴油货车淘汰数据失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213日至2025226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柴油货车淘汰数据失真。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临沂市2020年应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31195辆。截至2020年底,临沂市上报已淘汰36306辆,其中“灭失”24329辆。随机抽查发现,已被定性为“灭失”的车辆,有的还在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使用,淘汰数量明显失真。核对市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在用车名单,发现已列入“灭失”的部分车辆尚未注销行驶证,仍可“带病”上路,实际淘汰情况无法核实。

二、整改目标

完成国三营运货车淘汰任务,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减少机动车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启动新一轮数据摸排,强化数据核查力度,对摸排出申报灭失但有轨迹的1784已处理926辆,剩余车辆继续积极跟进引导淘汰。

(二)完成国三车淘汰任务。加快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完成淘汰47742 辆,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44564台任务。

(三)推广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大力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落实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和便利通行政策,推动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在城市货运配送领域应用,年底前城市货运配送新能源车辆达到1200台。

(四)严格禁限行管控措施。严格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加强进城路口、货车集中通行道路巡逻检查,及时发现拦查闯禁区车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改情况

一)截至202412月,经过四次全覆盖数据核查、三轮市级专项督导、每月常态化数据核查、建立督导暗访和投诉举报机制等措施,全市共核查出申报灭失但有轨迹车辆2764台,其中,已处理1761台,剩余1003台已从灭失库剔除。

(二)通过淘汰补贴引导、严格车辆监管、加强舆论宣传等措施,积极引导车辆报废淘汰,截至2024底,全市共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48552台,其中正常淘汰车辆22821台,其它淘汰车辆25731台,已兑付补贴资金39941.792万元。

(三)2021929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印发《关于优化<临沂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办法>的通知》(临交政字202175),为1000辆绿色配送车辆免费安装车辆入网设备;20201217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印发《关于优化城市货车便利通行政策的通知》(临交政字202098),截至2024年,城市货运配送新能源车辆达到3720台。

(四)主城区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市政府通告常态化地开展货运车辆禁限行管控。2021现场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禁限行违法0.92万起,非现场抓拍9.18万起;2022年现场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禁限行违法1.58万起,非现场抓拍6.51万起;2023年现场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禁限行违法3.04万起,非现场抓拍12.53万起,2024现场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禁限行违法2.45万起,非现场抓拍7.94万起。

五、验收情况

  2025210日,市交通运输局对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审核数据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经核查,该项任务整改工作已完成,整体实现了整改目标,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7879333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号临沂市交通运输局9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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