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2〕11号)要求,现对“全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未根本改观”问题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全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未根本改观,公路专线货运占比仍高达95%。现有重型载货货车达170349台,其中重型柴油货车比2021年底增加6373辆,机动车尾气造成NO2高值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十四五”期间,全市铁路货运量增长3%。到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助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调整运输结构。持续推动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宗货物和集装箱400公里以上的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强化铁路货物服务能力,加快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继续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铁路货运量增长3%。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交通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在主要物流通道、集中停放地、物流园区、入临主要通道等区域,开展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交警部门现场处罚与非现场抓拍互补,对货运车辆开展常态化的禁限行管理。
(三)完善检测维护(I/M)制度。构建检测维修复检闭环机制,完善汽车尾气维修治理设施建设,实施汽车尾气不达标强制维护制度。2023年年底前,达到65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
四、完成情况
(一)加快调整运输结构。一是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工作。2023年以来,谋划布局建设罗庄恒新能源、沂河新区远海物流、临港智慧物流园3条铁路专用线,目前,罗庄恒新能源铁路专用线工程已开工建设;沂河新区远海物流、临港智慧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工程立项、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复。目前全市已建成铁路专用线16条,铺轨里程达143.9公里,逐步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二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争创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山东临满欧、山东建投新丝路、永锋临港等3家企业成功申报2023年、2024年山东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共有6家企业入选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三是铁路货运量持续攀升。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1681.8万吨,铁路货运量占比4.79%。2024年全市铁路货运量首次突破3000万吨,达到3146.6万吨,同比增长87.1%,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到9.11%,提高4.3个百分点。
(二)加强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在通达路、长春路、南外环等重要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过往柴油货车进行尾气抽测,及时劝返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023年尾气抽测车辆11174台次,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36台,劝返车辆1323台次。2024年尾气抽测车辆3929台次,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3台,劝返车辆134台次。2025年上半年尾气抽测车辆855台次,未检测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
主城区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市政府通告常态化地开展货运车辆禁限行管控。2023年现场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禁限行违法3.04万起,非现场抓拍12.53万起。2024年现场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禁限行违法2.45万起,非现场抓拍7.94万起。2025年上半年现场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禁限行违法1.41万起,非现场抓拍3.28万起。
(三)大力推进汽车尾气治理。完善汽车尾气维修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交互,建立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治理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全市66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完成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治理24634台次。2024年,全市60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完成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治理23436台次。2025年上半年,全市57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完成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治理9654台次。
五、验收情况
2025年7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
(一)铁路货运量增长情况。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1681.8万吨,铁路货运量占比4.79%。2024年全市铁路货运量达到3146.6万吨,同比增长87.1%,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到9.11%,提高4.3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铁路货运量增长3%的目标,逐步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
(二)重型营运货车保有量情况。2023年,全市重型营运货车保有量170349辆。截至6月底,重型营运货车保有量154972辆,减少15377辆,重型营运货车保有量大幅下降。
(三)推广节能运输车辆。综合运用运营补贴、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措施,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截至7月底,我市各类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总数达到29302台,其中新能源货车达到801台,并实现百台以上规模化应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大量减少。
(四)二氧化氮指标情况。2023年,临沂市二氧化氮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并列第1。2024年,临沂市二氧化氮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7%,改善幅度并列全省第7,机动车尾气造成NO2高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经核查,该项任务整改工作已完成,整体实现了整改目标,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7879382。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号临沂市交通运输局9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