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公通〔2018〕145号)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罗庄区排放标准为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清单见附件),对所有未淘汰车辆,向社会发布公告,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营运证件作废,并将车辆信息移送交通执法部门,2019年1月1日起,对纳入淘汰范围的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运营的,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附件.xls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