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庄交通运输分局和罗庄交通执法大队按照上级部署,履职尽责,坚持服务监管两手抓,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环保治理、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保障了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平稳运行。

一是注重事中监管,深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服务指导。加强驻点工作服务指导,分局派驻了6名工作人员深入“两客一危”重点道路运输企业指导驻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安全信用体系服务指导,对屡查不改、屡改屡犯、屡禁不止的企业,如实列入安全信用体系,按照规定采取限入或禁入等惩戒方式。实行整改闭环服务指导,分局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全程跟踪,服务指导企业排查、整改、清除安全隐患,形成企业安全闭环管理,帮助286家道路运输企业,排查出895条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指导,协助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承诺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督促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的异地经营企业迁址,进一步规范了罗庄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事后监管,全面开展交通领域执法活动。加强安全执法,保障运输企业安全形式稳定,罗庄交通执法大队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进行了督查,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深化联合执法,打好交通运输领域环保攻坚战,罗庄交通执法大队联合交警、环保、城管、住建局、特巡警等部门开展了“渣土车”专项整治、“国三车”淘汰等大气污染治理联合执法行动,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深入辖区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警告劝停“国三车”,严厉查处渣土车,不定期对建筑工地、工地施工用车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检查。突出专项监管,扎实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专项工作,严格规范治超检查和处罚行为,积极开展了涉嫌违法超限超载初检、复检,以及监督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状态,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