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分析形势,查摆问题,按照省总队和市局相关要求,根据路面执法调研实际情况,制定四项措施规范行政规范执法工作。一是坚持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原则。近期,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章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的工作要求,即实施检查权与处理权分离,现场执法人员只有调查取证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不直接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由违章处理室对被查车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行政处罚。同时,违章处理室也实行罚缴分离。二是全面提高违章车辆信息入网率。加大对县区站队违章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站队违章车辆信息全部录入交通运输监察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提高我市违章车辆信息入网率。三是严抓行政执法关键环节。为加强路面执法取证工作,支队印发了《关于对交通运输监察路面执法实行全程录像的通知》,为各站队更新了现场取证设备,举办了取证专题培训讲座,进一步完善了取证工作中的拍摄、存储、审核等环节,路面执法取证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同时,按照省总队对行政执法文书案卷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文书制作规范。四是彻底杜绝“月票”等行为。为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货物卸载和行政处罚,严禁出现“月票”等现象,9月份开始,支队将以明察暗访的形式,严查“月票”或变相“月票”行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