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雾霾天气,市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的影响,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全方位保障群众出行。
一是做好道路旅客安全运输工作。向各县交通局、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发布气象信息和高速公路路况信息,通知各县所有车站全部封闭,停止发车,对在农村发车的车辆加强GPS动态监管,进行重点监控,严禁擅自发车。向各级运管机构、各客运企业、客运站紧急发送安全提醒短信100余条。同时,组织人员上路查看路况信息,各汽车客运站在售票窗口和候车区向乘客发布天气和路况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出行。对改变行程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避免乘客在车站大量聚集,尽量减轻候车压力;对候车旅客做好安抚工作,开启全部取暖设备,增加热水、姜汤供应,车站秩序良好。
二是保障城市公交正常运行。督导各公交公司及时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信息发布,并逐车通知到驾乘人员出车前严格检查车辆的安全设施,技术状况等,做到灯光齐全,雾灯好用,刹车灵敏,能见度在3米内的坚决不能行驶,确保车辆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尤其公交车辆通过路滑面及危险路段、铁路、桥梁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严禁超车、超速行驶。大雾时要减速慢行,避免急刹车,猛打方向的情况发生,密切观察行人、车辆动态,强化事故防范,做好大雾天气的安全运行工作。
三是严格实施大雾天气水运禁航。针对大雾弥漫,水上能见度较低,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海事执法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和突发事件时,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有效处置。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安全信息,要求各县区海事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严禁船舶冒险冒雾航行,确保航运安全;强化巡查监管,对重点渡口、船舶及重点航段、水域进行安全巡查,严禁船舶违规操作和违章渡运,发现隐患,严肃查纠。截至目前,共出动海事执法检查车辆50余次,海事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未发现违规现象存在,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