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中营(身份证号:372801********34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我局对杨中营作出的《催告书》(371392202300386、371392202300387),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将《催告书》(371392202300386、371392202300387)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371392202300386、371392202300387).pdf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