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通执法 > 送达公告 > 正文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公告(鲁QDV9386)
[字号: ] 2024-08-15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阅读次数:

董西保(身份证号:372801********4012):

本单位于2024年7月15日对你作出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现因扣押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被扣押的一辆鲁QDV9386的车辆,自2024年8月14日起依法予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领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本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涉案车辆。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河东大队

联系电话:0539-8088033

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5日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相关内容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509号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08  

主办: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