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河北凌远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Q0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作出的《催告书》(371392202400155),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将《催告书》(371392202400155)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7.17 关于送达河北凌远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催告书.pdf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