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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张贺宾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字号: ] 2026-01-26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阅读次数:

张贺宾(身份证号:132423197xxxxx0417):

我局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案号:371395202500188),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案号:371395202500188)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案号:371395202500188).pdf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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