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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字号: ] 2026-08-13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阅读次数:

临沂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临沂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本轮规划范围为临沂市域内所辖沂河、沭河、西泇河、绣针河、陶沟河、祊河、温凉河等航道岸线及相关的水域、陆域;规划基础年为2024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结合临沂港岸线资源分布、航道通航条件、城市产业选择及产业布局及行政区划,本次港口规划将临沂港划分为中心港区、兰陵港区、郯城港区、莒南港区、临沭港区、沂南港区、费县港区和沂水港区等8个港区,港区下设5个作业区及若干旅游码头。根据规划,未来临沂港将形成“一港八区”的总体格局。规划期内形成码头岸线总长约7915m,共计规划生产性泊位97个,货物通过能力约5100万吨。

二、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丁工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

电话:0539-7877094

电子邮件:lysjtjghjjk@ly.shandong.cn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

电话:010-65290304

电子邮件:Licc@wti.ac.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其他关系本规划方案环境保护的公众,也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方案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希望规划实施机构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公众对规划开展实施的态度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下载《临沂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附件2,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临沂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临沂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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