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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临沂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字号: ] 2020-06-30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2020年6月20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开启我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篇章。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打造一流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推动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同步出台了配套的具体措施。

  二、出台过程

  为确保《实施意见》在交通运输系统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着手同步制定《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对《实施意见》中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优化了事项办理流程,明确了办理时间和完成时限等目标,研究提出了具体推进措施,并确定了相关工作的联系科室。

  三、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配套措施包括五项。

  一是深入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通过“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下放实质审核权“等方式推动“市县同权”。

  二是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强化道路运输领域驾驶员“黑名单”管理,持续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等制度。

  三是优化提升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服务。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等。

  四是畅通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网办渠道。积极对接联通省、市政务服务系统,完善“爱山东”APP临沂分厅交通运输服务功能,推动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理。

  五是加快构建现代化、国际化、立体化的综合运输体系,完善航空、公路、铁路等综合交通运输场站。

政策原文:http://jt.linyi.gov.cn/info/1422/10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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