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区防汛工作任务,发挥交通运输在防汛工作中基础保障作用,根据《临沂城防汛应急预案》、《2019年临沂城区防汛工作方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临交政字[2019]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以人为本、科学防控、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突出“三早”(防汛工作早安排、防汛物资早准备、防汛隐患早排除),做到“四个到位”(防汛物资落实到位、防汛措施落实到位、防汛责任人落实到位、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到位),为城市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一)运输保障。
(二)公路通行和险工抢修。
(三)公共交通
(四)海事防汛
(五)交通秩序
(六)综合调度
(七)后勤保障
(九)防汛物料准备
三、防汛责任追究
(一)各单位在城市防汛工作中,不履行本单位防汛指挥和监督职责,不服从市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对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较大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
(二)防汛工作人员在防汛期间,出现不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等不履行防汛职责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换岗、免职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防汛工作人员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城区防汛应急抢险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分解城区防汛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专人靠上做好城区防汛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原文链接:http://jt.linyi.gov.cn/info/1292/84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