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1-000022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2-0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2-08   作者: 点击数:  


市政府: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规划,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班长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带头抓好工作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实施意见》,将法治理论和业务政策学习纳入重要日程,集中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全年共开展了12次集中学习。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坚持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融合贯通学,牢牢把握法治交通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地生根。

(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法治保障,积极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适应网约车出行新业态的发展态势,经过公开征集意见、召开评估会、书面征集意见等,提请市政府修订出台《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创新多部门协同监管模式,促进和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健康发展。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及各类政务服务软件系统运行管理,打造“分工细致、责任到位、运转高效”的长效办理机制,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出台《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承接落实好省级下放权力事项,与省厅签订委托协议,承接2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修订完善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及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承接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监管措施等,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不脱节。做好审批事项的划转交接,与市审批局签订第三批划转交接备忘录,划转交接4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下放5行政许可事项的实质性审核权,按照“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的原则,将由市级行使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等5项许可事项,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实施,逐步为基层放权赋能,充分满足群众就近办理的需求。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领域随机监管10余次,积极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机动车检验机构、旅行社等方面的跨部门联合监管6次,基本实现了双随机抽查监管全覆盖,监管水平和实效得到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77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56项、上传监管数据48000余条,强化对各监管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的监督,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并通过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早发现防范各类执法风险。

四是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全力优化“一窗受理”服务水平,将全部92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窗口统一办理,梳理公布各类规范性文本、服务指南、工作规程、监管办法92份,完善山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各事项要素421项、表格材料81份、结果文书材料316份。积极推行“一网通办”,梳理完善92项依申请服务事项网渠道,对接市级层面与国家、省、市业务系统信息交换14件,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网上申报,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在“爱山东”APP展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23项。推广跨省通办,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证”等3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跨省通办范围。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纳入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制定并公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告知承诺书》以及服务指南、办理规程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完成交通运输领域9类电子证照模板采集,制作生成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模板3731个,整理提供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要素信息12000余件。

(三)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执法流程,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确保公示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事前,在市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规范公示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及救济渠道,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事中,全面推行电子执法证件,规定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同时将事中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保证执法公正。事后,及时公示执法结果,每周集中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同时结合信用管理,每周在信用中国(临沂)和国家涉企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二是推动全程记录,确保各项执法要素应录尽录。在规范文书制作和音像电子证据取证记录的基础上,推行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全过程录像,把全过程记录落到实处。在12个队站违章处理室安装视频监控设备,56个中队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录机等设备,对调查取证、现场询问、文书送达、听证复议、案件处罚、强制执行等环节,在做好行政执法文书等文字记录的同时,要求全过程录像,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合法、全面、客观、及时、可追溯。同时,在超限运输治理、打非治违等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通过建设非现场执法卡点,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利用雪亮工程公安电子抓拍卡口,及时固定违法车辆轨迹等信息,实现执法科技化。

三是落实审核责任,确保执法案件应审尽审。完善案件审核程序化,执法支队各站队设立法制审核岗位,配备专职审核员,对交通行政执法一般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对信息不足案件退回执法中队补充完善或撤销;重大执法案件由站队报支队,组织专业部门、人员共同审核。推进案件审核标准化,制定审核内容清单,明确一般案件审核事项,将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执法权限、执法文书以及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纳入必审项目,实施全面审核;同时,制定重大案件标准清单,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需要法制审核的10项内容,作为硬性规定,由各大队提报支队进行重大案件审核。提升案件审核专业化,执法支队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优选5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组成公职律师团队,并将专业人员融入到日常案件审核中。支队法制科和案件处理科以及兰山、罗庄、河东执法任务较重的三区站队均配备公职律师,一般案件法制审核由站队公职律师主审,重大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提高了法制审核的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管理根基,全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着力规范交通执法。坚持全员绩效考核月通报、季考评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规范高铁专班等队站的执法场所外观标识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车辆安全管理检查,重点对各队站的车辆安全管理内业资料、车辆状况、车辆GPS动态监管方面进行检查,下达安全检查反馈意见书12份、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12份,更换行车记录仪13台、维修调试2台、调试存储卡5个,保障了车辆行驶安全。开展半年安全生产检查,更换各类灭火器10个、发现安全隐患7起,保障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平稳安全运行。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开展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应用培训,指导各队站配置系统参数、案件处理,及时梳理、上报各队站使用系统的意见和建议。举办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对《山东省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两客一危”专题培训,讲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2020年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组织230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考试、392名员执法人员参加2020年全省治超工作网络培训班,选派11人参加交通部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培训考试,进一步夯实了依法执法的坚实基础。

三是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坚持案卷月度评查及“回头看”工作制度,评查案卷198件(含执法录像),发现现场笔录制作不够规范、非现场执法案件的立案时间不准确、执法全过程记录环节有待优化等问题,反馈相关队站并动态追踪整改。及时梳理积压案件情况,加大积案问题的排查交办和跟踪处理力度,推动积案有效处置。及时公示执法结果,归集、整理行政处罚信息4000余条,修复失信主体信用30余起。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交通运输局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扎实开展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推动实现9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程网办,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异地可办、跨省通办。积极开展“信用交通市”创建试点,以“构建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升行业现代治理能力”为目标,聚焦出租管理、运输服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健全集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修复、评价等为一体的综合制度体系,推动实现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内部及跨部门的综合运用。

(三)提高执法效能。突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执法重点,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完善重点客运站场执法管理新模式,加强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规范运营。强化与公安交警等部门执法联动,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四)提升交通执法形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展评,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四基四化”建设,统一执法站所外观标志标识,做好执法服装换发工作。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7日

政策解读: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25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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