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录的必要性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重要基础,如果不对信用信息归集使用进行规范,将对信息安全造成隐患。所以,在信用信息归集中,应当坚持合法合规、保护全集、审慎适度的原则,科学界定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使用权限,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二、制定依据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十条:公共信用信息实行数据清单管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包括:信息事项、信息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标准、披露方式、有效期限和提供单位等要素。
《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
三、主要内容
《临沂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共有信用目录173条,涵盖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及奖惩信息,同时,逐一明确了各类数据信息报送的责任单位、关键数据项、更新周期、公开属性、共享范围,对规范信用信共享范围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
政策原文: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02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