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1-000024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2-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文字解读: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021-02-04   作者: 点击数:  

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施行,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政府制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对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调整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我局结合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对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工作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二、出台目的

本规定诣在为市局依法作出、执行和调整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和具体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并对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做了明确界定,是指事关交通运输发展大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一)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三)决定在全市实施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十七条,可操作性强。规定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等。对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根据我局实际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部分,规定了送请合法性审查应当提供的材料、审查方式、审查期限以及对审查结果的处理方式,明确了集体讨论的过程和决定形式。决策执行和调整部分,细化了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规定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各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了原则性规定。我局《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决策程序规定》对各项程序都进行了优化和补充,更加具备操作性。在《规定》中明确了决定启动决策程序的方式、风险评估的重点内容、决策承办单位合法性初审等内容。

(三)强调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之一,是保证决策质量的关键环节。《规定》明确规定了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对送请合法性审查提供的材料、审查方式和审查意见的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政策原文:http://jt.linyi.gov.cn/info/1422/11275.htm

  
上一条:文字解读: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下一条:文字解读:关于废止《临沂市道路运输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闭窗口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509号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08  

主办: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我们:lysjtjbgs@ly.shandong.cn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