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按照省专班淘汰工作要求,各地市要于10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三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为进一步引导车辆报废淘汰,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临沂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临交政字〔2020〕81号),结合我市淘汰工作实际,决定延长临沂市国三柴油货车报废淘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
二、主要内容
延长补贴期限。补贴政策截止时间从2021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10月31日。按照“早淘汰、早补助、多补贴”原则,2021年9月30日前进厂并开具回收证明的车辆(含9月30日前进厂、回收证明日期在9月30日之后的车辆),仍按照方案第二阶段的补贴标准享受补贴;10月1日至10月31日进厂并开具回收证明的车辆,在原方案第二阶段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享受补贴(详见附件),补贴范围、流程等内容按原方案要求不变。
三、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淘汰补贴政策延期的宣传报道力度,综合运用政府网站、重要媒体平台、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重点加大对运输企业、个体车主的政策告知力度,对未淘汰车辆要坚持精准宣传,逐车逐人告知并解释政策,务必保证政策宣传到位、传达到位、解释到位,引导鼓励车主及单位及时报废更新国三柴油货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政策原文:http://jt.linyi.gov.cn/info/1422/125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