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联合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良好的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临沂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坚持“依法监管、疏堵结合、从严查处”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规范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本次抽查工作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http://59.206.216.164:8080/succezbi,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展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抽查内容
全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总体比例不低于5%(县区抽查任务数见附件)。对被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全市《道路普货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季度通报》中排名后50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等情形的运输企业,本次抽查适当调高风险等级,提高抽查比例。主要检查经营许可情况、货运经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查。
四、抽查方式
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应联合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交通运输部门检查人员担任组长,公安部门配备专业执法人员共同进行现场检查,原则上每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检查。联合检查组组长要负责做好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检查组成员要服从、配合组长的安排,并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检查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管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要增强诚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维修技术水平,严格质量管理,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将本次检查及后续处理情况进行公开和宣传,及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机动车维修企业,鼓励社会公众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进行投诉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
政策原文: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