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
建设项目法人: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起自青岛市黄岛区沈海高速董家口枢纽,东接董梁高速董家口至沈海高速段,向西经黄岛区大场镇北、海青镇北,日照市五莲县南、莒县北,临沂市沂水县南、沂南县北、蒙阴县北,于新泰市汶南镇南衔接泰新高速,利用泰新高速到达项目终点新汶枢纽,向西接董梁高速新泰至梁山段。
本项目路线全长196.8公里(其中新建187.3公里,利用9.5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4座、大桥80座、中桥23座、隧道15座;互通立交19座(枢纽互通7座、一般互通12座)、分离立交23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及监控通信分中心4处;隧道监控通信站15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l-2014)执行。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00.8亿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路网布局、发挥路网整体效益、适应交通量增长、构建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旅游资源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采取农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的干扰。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璇
电话:0531-68939858
电子邮箱:sdy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