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争取将临沂列为国家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现结合部门职能,对建议中涉及交通运输的部分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临沂“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在支持规模物流企业发展网络货运和推进国Ш货运车辆更新,利用新能源车辆开展配送运输服务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
一是支持规模物流企业发展网络货运。制定下发网络货运申报指南等政策文件,明确申报前提、平台标准等政策要求,对企业申报方案认真指导,协助企业做好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提高企业首次申报的成功率。指导县级交通部门主动与同级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对接,对获得省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企业,尽快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制定出台《关于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的意见》(临政办字〔2020〕137号),支持我市网络货运企业发展壮大。临沂网络货运企业达到10家,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对获准开展网络货运的企业,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提高运营绩效,充分发挥网络货运整合资源、降低成本等优势。
二是推进国Ш货运车辆更新,利用新能源车辆开展配送运输服务。制定《临沂市国Ш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临办字〔2020〕81号),我市国Ш加大高排放老旧车型淘汰力度,更新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货车,全市共淘汰国Ш柴油货车3.6万辆,占全省淘汰数量的19%,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为契机,制定《临沂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1)》(临政办字〔2020〕69号),运营临沂绿色货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培育城市绿色配送骨干企业,建立“7+17+100”三级绿色配送节点体系,增加城市新能源货车数量,目前主城区新能源货车已超500辆,三级节点体系建成率达60%以上。
再次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