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抓好商城转型升级培育全国物流区域性结算中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我局职责,围绕提案内容,重点推进网络货运发展。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该《通知》明确提出“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已有13家企业获得网络货运经营资质。截至目前,2022年度全市网络货运企业已完成运单数量9.2万多单,实现运费收入超1.15亿元,货运量近11万吨。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