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3-000007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8-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2022-08-16   作者: 点击数:  

张兆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城市交通出行的舒适性、便捷性需求日益增高,而交通拥堵尤其是早晚高峰、物流市场等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拥堵现象时有发生。您提出的解决拥堵问题的建议符合我市交通实际、是切实可行的。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2021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临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专班,明确了实施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七大专项行动”,29项具体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共承担三项专项行动、18项拥堵治理任务。我们对承担的交通拥堵治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实行周调度、月汇总,现各项任务均稳步推进。

对“进一步理顺交通管理机制”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6月,在全市率先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撤销了市监察支队、市公路局路政支队等6个事业单位建制,组建成立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同时根据《关于临沂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地方铁路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路政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整合市地方铁路局、市民用航空和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组建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整合市公路局、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等单位,组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整合市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组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加挂市地方海事服务中心牌子。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均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代管,初步形成了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

对“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的《临沂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于今年4月16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实施“三网两圈两枢纽”工程,以外部交通的快速便捷对接主城区“三环十五射”的城市快速路网,形成快速连接、畅通高效的道路体系。建议中的“城市交通主干道路、地下汽车专用通道、高架桥及立体车库”等内容属住建、城管部门职责,不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

对“加大力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建议,目前,城区共有122条公交线路、近2000台公交车辆,金雀山路、北京路、解放路等主干道均有多条公交线路运行,建设了沂蒙路、通达路、金雀山路等公交专用道,东兴路、陶然路等公交专用道建设也已进入设计方案论证阶段。自今年元旦开始,市区实施早晚高峰期和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同时通过新购置300台新能源公交车、新开公交线路、加密班次等,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放下小汽车、改乘公交车,公交日客运量达到25.5万人次,比2021年增长了36%。为提升公交的便捷性和吸引力,聘请济南市政院正在编制新一轮的《临沂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预计年内可完成规划编制。对于“增加出租汽车的数量并降低出租汽车的服务价格”的建议,我市的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目前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共2750台,经过前期运力调研,加上近几年公交车、网约车等运力不断增加,完全满足当前交通出行需求,同时考虑出租行业社会稳定,近期没有增加巡游出租车数量的计划。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机制为2014年公布实施的运价,经调查对比,我市出租汽车的运价(服务价格)较我省其他地市处于中低价位,暂时没有调整运价的打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快速发展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今年新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500余台,其数量、价格均由市场进行调节配置,政府部门未组织听证公布。

对“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交通工具的共享使用”的建议,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对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要求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同时对场地、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非营运性的自备车辆进入到汽车租赁行业不符合法规要求。经统计全市正常经营的汽车租赁企业80余家,经营车辆2700余辆。但在公安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的仅有500余辆。随着规范整治的深入,汽车租赁市场将更加健康有序。境内鲁南高铁通车,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出行方式呈现多样化。加上疫情影响,选择传统客运出行的旅客越来越少,春运等节假日期间旅客量大幅下降,传统客运企业完全可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无需非营运车辆参与营运。如遇恶劣天气等情况,将按照规定启动应急方案,科学调配运力,缓解运力不足。根据《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共享出行方式,是合乘各方自愿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落实《临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市直有关部门,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鼓励引导汽车租赁等行业健康发展,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交通出行条件,切实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6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69号提案(关于多策并举改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现状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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