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洪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我市绿色交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使用新能源车辆便利性较差的问题。目前,我市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共计1775辆(纯电动1505辆,插电混动270辆),做到了“零污染、零排放”,但受到电池续航里程限制,尤其是运行5年以后的纯电动公交车,冬天电池蓄电量、续航里程明显降低,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的公交车运行过程中补电现象。为了方便公交车运营,近年来,市公交集团联合特来电公司大力建设充电桩,目前已在181处场站建设了2130个充电桩充电弓13个。下一步,市公交集团将继续推进充电场站、充电桩建设,为公交车运营和社会车辆充电提供更好条件。
二是关于新能源车辆维修技术不成熟的问题。目前,交通主管部门对新能源车辆维修企业实行备案服务,企业数量由市场行为调节,新能源车辆维修标准应以厂家发布的技术标准为依据,交通主管部门将积极督促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参加汽车生产厂家或其他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维修服务水平。
三是关于新能源车辆运营问题。城市公交是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载客量大、占用道路资源少,因此也是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主要举措,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宜居城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交事业发展,不断完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绿色公交”。2015年前后,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有利时机,购置了近900台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2016-2021年,城区新购置的公交车全部为燃气、纯电动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市政府计划今明两年新购置1000台新能源公交车,目前已到位300台。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今后城区新增公交车辆全部为燃气或纯电动公交车。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