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0-000007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3-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0-03-12   作者: 点击数: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0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 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坚持“减无可减、放无可放”,根据市里部署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下放实质审核权”等方式推动实现“市县同权”。(法规科牵头,建设管理科、地方海事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出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承接落实好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取消对使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运管科牵头,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三)清理规范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规范各类专项政策文件。根据市里部署,认真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文件清理。认真开展招投标领域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与上位法不符、阻碍公平竞争、搞地方或行业保护、增加招投标人负担等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的相关制度性文件。(建设管理科负责)

  (五)严格落实建筑类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配合市住建部门推动实现交通运输建筑类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管理科负责)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年底前,根据市里部署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法规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推动行业监管现代化

  (一)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机构改革,制定出台规范行政许可审管衔接制度,建立符合改革后形势需求的权责明确、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法规科负责)

  (二)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里部署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筹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力争“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法规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做好信用信息归集。落实“七天双公示”机制,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作出之日起,七天内全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临沂)”。(建设管理科、公路科、地方海事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出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做好道路运输领域“黑名单”的认定、共享、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出租办负责)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市里部署,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法规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梳理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系统。梳理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做好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负责)

  (七)贯彻落实国家监管规则和标准。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大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性条款,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规定。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负责)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年底前基本实现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机关有关科室、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

  (一)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根据市里部署深入开展“一件事”主题服务,从企业群众办事视角,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个平台”的基本要求,分批次推出面向企业群众的主题式服务流程标准,努力实现“交一套材料、办多件事”。配合落实好政务服务“群众评”、“吐槽找茬”机制,不断改善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

  (二)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选择1-2个高频民生事项,制作公布“网上办事”视频教程,引导企业和群众进行“网上办事”。落实好国家、省、市“一网通办”部署要求,梳理完善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办理出入口向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实现事项受理、咨询、审查、决定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市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

  (三)推广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市里部署,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法规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爱山东”APP临沂分厅交通运输服务功能。根据市里部署,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高频事项接入“爱山东”APP临沂分厅,推动实现高频民生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指挥中心牵头,局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企业群众“就近办”。根据省、市部署,积极做好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工作,将具备条件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委托各县区收件,推动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市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牵头,局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迎接好营商环境评价考核

  (一)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市里部署,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省级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持续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法规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聚焦机关干部作风、政策落实、政府诚信、交通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办事难点、堵点,全面排查梳理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化解,推动实现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对标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研究制定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并督促抓好落实,同时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市场监督指标的现场评价考核。(法规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贯彻落实好招标投标指标要求。做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招标投标指标要求的落实、调度、上报等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招标投标现场评价考核。(建设管理科牵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中心配合)

  (五)贯彻落实好政务服务指标要求。做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政务服务指标要求的落实、调度、上报等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政务服务指标现场评价考核。(市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

  (六)贯彻落实好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要求。做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综合立体交通指标要求的落实、调度、上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好综合立体交通指数现场考核。(综合规划科牵头,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中心配合)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义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回应群众和广大交通运输业户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强化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明确目标,找准方向,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把各项工作分解到人、具体到岗,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坚持开门搞改革,重要信息要及时刊登报纸向社会发布,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成果,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熟悉办事程序和规定,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解读材料: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02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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