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0-00001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0-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一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一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0-2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0〕49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的通知》(交运发〔2019〕70号)等有关工作内容,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一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临沂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总工会

2020年10月27日


绿色出行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交通运输部《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和《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市的绿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力争我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二、创建内容

按照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以《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和《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交运发〔2019〕70号) 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创建要求为载体,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三、创建标准

(一)绿色出行成效显著。到2022年,力争我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二)推进机制健全有效。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绿色出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交通运输局、宣传部、发改委等11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统筹部署上级关于绿色出行城市创建行动的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并建立信息沟通通报机制、联合推进机制,推动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健康有序发展。

(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市域快速路网建设;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持续提升,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根据重点区域(重点区域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明确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90%,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95%。空调公交车、无障碍公交车比例稳步提升,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

(五)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30%。公交专用道及优先车道设置明显提升。早晚高峰期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

(六)交通服务创新升级。手机APP或者电子站牌等方式提供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服务全面实施。公共交通领域一卡通互联互通、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服务全面应用。建立城市交通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等相关系统,促进系统融合,实现出行服务信息共享,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七)绿色文化逐步形成。确定每年9月份为绿色出行宣传月,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公交出行宣传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每年组织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公务出行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重大节庆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民意征询、组织志愿者活动,邀请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估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编制创建方案。各部门针对各自领域,对照创建标准,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关措施,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年度任务,创建周期原则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

(二)开展年度总结评估。请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于每年1月10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年度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并将上一年度创建报告报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7877308,邮箱:jtjcsjtk@ly.shandong.cn。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联动。为强化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组织推进与沟通协调,建立临沂市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协调推进机制,各单位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一名,负责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组织部署、沟通协调、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工作。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联动,加大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为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鼓励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与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相结合,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支持政策。财政部门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用于路网密度提升、基础设施完善、慢行交通发展、公交专用道设置、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强化财政资金在绿色出行中的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安排资金,加大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交流。组织媒体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和绿色生活理念、生活方式,推广绿色出行的好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结合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总结和广泛宣传各地典型做法,并对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


解读材料: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03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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