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1-000009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2-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2-22   作者: 点击数: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0日


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暨“两个体系”建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交发〔2020〕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鲁交安监〔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要求,结合临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依托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信用平台”),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交通运输企业诚实守信、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保证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下设3个领导小组:

1.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由姜良府同志任组长,帅高磊、阚斌、管祥同志为成员,承担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接,负责组织人员培训;牵头调度推进工作落实,及时汇报、通报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日常运转,及时协调解决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建立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专家库;牵头组织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进行现场评价;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2.公路水运工程组。由徐桂堂同志任组长,具体工作建设管理科牵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科、海事科、执法支队、质监站按照职责具体承办,负责指导各县区局开展对公路水运工程(含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A级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形式审查和现场评价,确定企业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业务性工作问题和困难。

3.道路运输组。由尤敏同志任组长,具体工作运输管理科牵头,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安全科、货运科、客运科、站场科)、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具体承办,负责指导各县区局开展对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A级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形式审查和现场评价,确定企业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业务性工作问题和困难。

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各领导小组成员因岗位调整的,由新任者继续担任。

各县区局可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机构,指导企业完成注册、自评工作;按权限确定企业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

三、工作步骤

(一)宣贯自评阶段(即日起至2月底)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注册、自评工作同步展开,通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实施办法》和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各单位、企业对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公路水路工程企业于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注册、自评工作;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企业)可同步推进。

(二)信用审查阶段(2月至4月底)

2月底前,各县区局完成对公路水运工程企业的信用评分和等级确定工作。各县区局对企业自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B级以下可直接确定;审查确定为A级以上的企业,向市局推荐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组采取形式审查、现场评价等方式,对县区推荐的A级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进行审查,完成企业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确定。

3月份,县区局组织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企业),完成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注册、自评工作。

4月底前,各县区局完成对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企业)的信用评分和等级确定工作。各县区局对企业自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B级以下可直接确定;审查确定为A级以上的企业,向市局推荐申请。道路运输组采取形式审查、现场评价等方式,对县区推荐的A级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进行审查,完成企业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确定。

全市范围内公路水路工程企业(包括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企业),注册审核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进行审核;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确定,先由县区局进行初审;县区局审查确定为A级以上的企业,向市局推荐申请;市局按照管理权限完成审查、报备、公示或向省厅推荐申请。

(三)集中攻坚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

各县区局、各工作组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暗访暗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重点时段、重要活动工作要求,督促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组织开展信息审查,确定企业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

4月底前,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托清底数,完成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确定工作,并按照省厅关于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公告安排,实施激励惩戒措施。

(四)全面实施阶段(5月以后)

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信用激励惩戒措施,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自5月起,对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范围,但未按照要求开展的,实施C级激励惩戒措施,督促其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已确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的,严格执行相应等级激励惩戒措施;暂未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范围的企业,按照有关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从5月份开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工作组牵头,各县区局、机关业务科室、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常态化维护信息化系统,对所辖企业进行日常安全信用管理和信用信息维护,动态调整等级。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指导督促,做好推进工作。市局将随时调度各区县、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检查指导,督导结果将作为对县区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与考核挂钩。各级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要求,细化保障措施,调配人员力量,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二)抓好业务指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企业,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掌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好建设要求。要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用奖惩、考核机制,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安全生产信用建设保障经费,并对照评价指标细则,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在系统填报信息,逐条逐项做好落实和整改,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公平公正评价。要组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审核和现场评价,确保评价过程公平公正,对发现存在伪造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从严从重惩戒。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鲁交安委办函〔2020〕40号)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录入系统,作为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动态调整依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信用动态管理。

(四)严格落实激励惩戒措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将汇总整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信用评价结果,提供安全生产信用查询服务。各级各单位要及时查询本辖区企业信用情况,进一步细化激励惩戒措施,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鼓励支持承担更多的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任务,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坚决采取限入或禁入措施,积极营造全市交通运输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良好氛围。


    解读材料: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1287.htm

      
    附件【临交政字(2021)21号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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