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1-000022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2021-09-01   作者: 点击数:  


各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30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党组书记、局长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市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督促落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入脑入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制定市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局年度重点工作。

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培训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每半年安排1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每季度至少安排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每季度安排召开1次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并作出决定。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落实通报、约谈、安全生产执法闭环管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制度。

(四)组织推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信用“两个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工作机制,对长期在安全生产一线埋头苦干的干部,政治上关注、经济上激励、生活上关心、成长上爱护、精神上鼓舞,激发动力活力。

(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七)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行业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对重大安全风险实行“一票否决”。

(八)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和安全生产专班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评价等工作。

(九)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督促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两个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执法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局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查、暗查暗访、评价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参与有关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每2个月至少1次深入企业督导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管行业管理的局领导

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分管领域、科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三)督促落实分管领域、科室、单位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规范标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落实安全生产信用“两个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执法评估工作。

(五)每2个月至少1次深入企业督导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四、分管机关事务的局领导

从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资金支持、作风建设、履职效能、培训教育、人员奖惩、职业危害预防等方面,按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保障工作。完成局安委会安排的有关工作。

说明:本清单所列事项,法规和政策有调整的,适时调整。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

依据《临沂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市局“三定方案”,现将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要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省管企业除外)和市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和市管企业二级单位、其他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检查、督促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职责范围内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2、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对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和出租汽车、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职责,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4、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健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市管内河通航水域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监督、指导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6、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产生命防护工程。依法查处内河营运船舶超客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内河船舶营运等违法行业。指导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业。

7、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和水上航标的设置,组织监督公路危桥、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8、指导协调铁路道路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9、负责河道采砂影响航道及通航安全的管理工作。

10、依法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机关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参与交通运输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大政策的制订。参与局安全生产和应急新闻发布、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与舆情分析。

2、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有关文电和领导批示的批转和督办。

3、负责局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水电、消防、电梯、食堂等基础设施设备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督导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设置和队伍配备,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负责在局机关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计划中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5、负责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需追究责任的单位、人员,落实有关规定。

(三)法规科职责

1、负责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

2、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

3、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按规定协同推进信用奖惩工作。

4、指导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综合规划科职责

1、负责制定交通运输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方面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以及专项治理所需项目计划。

2、负责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

3、参与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五)建设管理科职责

1、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3、组织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4、受理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参与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运输管理科职责

1、组织拟订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货物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组织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4、受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参与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财务科职责

1、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财务预算的编报和管理工作,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所需专项资金。

2、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

(八)科技教育科职责

1、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新技术的推广、科技创新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的新闻宣传、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与舆情工作。

(九)安全监督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交通运输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

2、编制交通运输综合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

3、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信用体系等建设。参与编制交通运输综合性应急预案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

4、承担市局本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预算项目的预算绩效编报、执行和自评工作。

5、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

7、承担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班职责;负责与市政府应急办、安委办、市应急局和省厅安全处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

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十)公路科职责

1、负责高速公路的属地管理工作。

2、负责普通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普通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负责普通公路危桥改造、灾害防治、水毁抢修等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4、负责全市普通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干线公路抢修保通工作。

5、负责普通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重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路况信息服务,组织普通公路安全、应急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及报送等工作。

(十一)铁路机场科职责

1、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指导相关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

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城市交通科职责

1、组织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运营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运营、出租运营、网约车等运输业态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4、组织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5、参与对城市公共客运运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四)地方海事科职责

1、拟订水路运输、水运工程建设、港口、航道安全生产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及应急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市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管理,负责辖区水域内的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参与全市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管理;负责船员的管理。

4、负责所辖航道、航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负责对全市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6、组织市辖区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

(十五)党建工作科职责

1、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和群团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职责。

3、依法调查或受邀参与调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4、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拟订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的宣传教育、竞赛等活动。

6、参加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十六)分局职责

负责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监管范围内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局属单位职责

(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职责

1、参与起草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

2、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指导和评估评价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动态调整、信用奖惩等工作。

4、参与旅游、学校(校车)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5、参与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7、配合开展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二)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职责

1、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航、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受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检查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

3、按职责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三)交通运输指挥服务中心职责

1、协调处置交通应急各类指令的传达和反馈,为指挥调度、监测预警提供技术保障工作。

2、参与制订交通运输应急预案,配合开展交通应急工作。

3、承担交通运输应急日常值班工作,配合开展、协调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4、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的调度、统计工作。

(四)交通路网服务中心职责

1、参与起草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

2、承担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指导和评估评价工作。

3、承担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安全信用评价、动态调整、信用奖惩等工作。

4、参与学校(校车)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5、参与公路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公路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7、配合开展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说明:本清单所列事项,法规和政策有调整的,适时调整。


政策解读: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25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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